[依申请公开指南]
(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一)市外办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市外办秘书处
咨询电话:0591-87620313
传真号码:0591-87620313
电子邮箱:wengwh@fao.gov.cn
通信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四层市外办秘书处
邮政编码:3500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市外办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市外办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市外办秘书处送交。
3.口头申请
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为主。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市外办秘书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市外办秘书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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